2020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19D211A0905Z 发布时间:2020-01-1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http://gzg2b.gzfinance.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gkbidding.com)上提交的2020年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购置经费—检验检测能力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GK19D211A0905Z)(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更正原因,现将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更正为: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的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三、 技术要求(实现的功能)——包组七序号7-11 液体冲击式微生物气溶胶采样器——“★2.3基本配置要求”更正为以下内容:
★2.3基本配置要求:
2.3.1采样瓶(含支架、连接软管)3套;
2.3.2中文产品说明书纸质版本2份、电子版本1份,设备操作维护教学视频电子文件1份;
2.3.3设备质保期外单次全面设备保养的报价单1份。
3、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合同条款——十、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更正为以下内容:
(1)因乙方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仪器安装、调试后不能正常使用,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乙方负责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且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偿付不能通过验收仪器总价的2‰的延误金。
(2)如甲方在乙方交货验收时发现设备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与本招标技术要求不符时,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且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设备采购费用总额的10%作为赔偿金。
(3)如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造成交货延期,从规定交货日期后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继续交货的义务。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不按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按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手续的,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实际付款到账时间以政府采购支付时间为准。
(5)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6)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更正公告内容的,按本更正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7056,020-87688847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0-32121388-832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联系人:徐静 联系电话:020-87687043
传真:020-87685201 邮编:510070
(三)采购人:广州特种承压设备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研路9号
联系人:秦文浩 联系电话:020-32121388-8600
传真:020-32121388 邮编:510700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