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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类型:其他采购编号:GZGK24P019B0079C 发布时间:2024-03-06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318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K24P019B0079C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

最高限价()

1-1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

1()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0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见“标的提供时间”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或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的承建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作为设计方单独参加响应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基建及发展类别第一组。 注:a.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要求设置。 b.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②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等级为五级(或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2)项目负责人(兼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项目负责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提交的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设计负责人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拟投入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3项人员不得兼任。

(4)已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响应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响应供应商,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可合并计算。 2)联合体中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均应满足响应供应商人资格要求(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并满足响应资格要求外)对本类资格条件的要求。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为协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306  20240313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3181430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40318143000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

联系方式:020-340372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86704134020-87687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伟雄、梁思瑶

  话:020-86704134020-8768781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0306

 

相关附件:

南方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广东省口腔医院)盘福院区更换10KV电缆工程磋商文件(2024030501.zip

0079C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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