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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湿地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补充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JG2023-4656 发布时间:2023-08-25

海珠湿地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项目编号:JG2023-4656),于2023年8月1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海珠湿地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海珠湿地生态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的穗海发改投批〔2023〕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第一条(八)招标内容

③本招标范围不含文物修缮工程的勘察设计内容。

③本招标范围不含文物修缮工程的设计内容。

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二)第(1)点 中的注2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招标公告第二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十)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招标公告第七条 “费用”(一)

(一)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1.99 万元。(专业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4)

树木保护专章最高投标限价为 21.15 万元。

(一)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433.1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1.9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4),树木保护专章最高投标限价为21.15万元。

招标公告第八条 “其他事项”(三)

(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963817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98856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020-8963817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168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电话:020-8988568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招标文件第二章《一、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4.3“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11.99 万元。(专业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4)

树木保护专章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1.15 万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433.14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11.99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1,复杂程度系数1.15,附加调整系数1.4),树木保护专章最高投标限价为21.15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各分项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增加条款号1.5的修改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国家下发”为准),或因失信行为被本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决定。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9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1《资格审查表》备注4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资格审查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资格审查,不得直接认定其不通过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2《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表》、附件3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备注4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不得将文件顺序、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的情形。评委发现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应当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后再判定投标人是否通过有效性审查,不得直接否决投标,若出现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5《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

见补充公告附件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4《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条款号4.1(3)

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格式自定)

填妥并签字盖章的《合作设计协议》(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提供,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格式自定)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4《设计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条款号4.1中的注

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4)、(5)、6)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投标人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注:资格审查文件中的(4)、(5)、(6)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投标人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20《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注

注:①投标人应将近5年内(即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二条(二)项所述资质(低于招标公告1.2.3条所述资质除外)方能承接的项目。

注:①投标人应将近5年内(即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二条(二)项所述资质(低于招标公告所述资质除外)方能承接的项目。

 

附件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

分值分配

    

得分

企业

类似

业绩

[20]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设计业绩的,每项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20分。

 

企业

业绩

获奖

[20]

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业绩获奖,获国家级或部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20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15分;获市(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10分。本项累计最多得20分

 

技术

力量

配备

情况

[40]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具有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的得3分。

2)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设计的风景园林类项目,获国家级或部级奖项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16分;获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5分,最高得10分;获市(副省级)奖项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6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6分。

本项(1)、(2)项累计最多得19分。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

1)园林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正高级(或教授级)技术职称得9分,没有的不得分;

2)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6分,具备其中一项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3)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造价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6分,具备其中一项得3分,没有的不得分。

本项(1)、(2)、(3)项累计最多得21分。

注:1.上述人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执业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2.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科研创新能力

[10]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科学技术奖项:

1)获得国家级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2)获得省级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本项(1)、(2)项累计最多得10分。

注: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需在民政部门备案)颁发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同一技术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信誉

[10]

1、投标人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AAA+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的,得5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行业AAA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版认证证书的,得3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投标人须同时提供证书扫描件以及提供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eda.org.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2、投标人截止至2022(须含2022)年度获税务部门评定的纳税信用等级情况:

1)连续5年或以上获得“A级纳税人”称号的,得5分;

2)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得分。

本小项最高得5分。

1、2项累计最高得10分

注:“纳税信用A级”证书须包含2022年度,只计算投标人自身(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税务部门颁发的“纳税信用A级”证书扫描件以及提供省级或以上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评定时间以证书上注明的评价(评定)年度为准。

 

总计

100

 

100

评审人员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达到招标公告第二条(二)项所述设计资质方能(低于招标公告第二条(二)项所述设计资质承接的项目除外)承接的风景园林设计项目。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企业获奖及人员获奖:获奖奖项如颁奖单位为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相关行业协会/学会须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同一项目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人员获奖的,证书上需体现人员姓名,若无法体现的,需提供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3、人员岗位不能互相兼任,若同时满足多个岗位要求,仅计算满足最高要求的岗位得分。所提供的本项目投入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职称证、注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近1个月(2023年7月)有效的参保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不含子公司)。

4、所有评委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 舍五入。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日期: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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