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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23D174C0501Z 发布时间:2023-07-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3D174C0501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23年教职工体检医疗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澄清事项:采购文件

澄清内容:

澄清招标文件第2421.投标保证金 21.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为

“21.投标保证金

2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1.2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1.3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在投标时装入电子文件信封密封提交:

1)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汇缴保证金时应按采购包(如有)汇缴,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金额汇缴。

2)汇缴时务必在汇款单备注上标注项目编号和采购包(如有)。

2)用“保函”形式提交的:

“保函”内容、格式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保函”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3)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2)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1.5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21.6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 时退还的除外。

21.8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21.9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21.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有涉及本澄清公告内容的,按本澄清公告内容修改;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未涉及内容仍以原公开招标公告和公开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

联系方式:邱老师,020-847682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黎小姐、张工 020-87688289、020-37635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小姐、张工

电话:020-87688289、020-37635007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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