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15C166C0484Z 发布时间:2015-12-24
各投标人: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在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物业管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ZGK15C166C0484Z)招标公告,因修改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4.投标人资格要求:”原文为: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 承诺在2013年至今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现更正为: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4) 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 承诺在2013年至今在以往类似物业管理中没有负面记录、不良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2、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增加:
“10)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须知”的“投标须知前附表8.联合体投标”
”原文为: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
“允许联合体投标”
4、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的“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原文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更正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8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其他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回传至020-87685201,以确认收到本更正文件。
三、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 卫小姐
联系电话:020-37656996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87683165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邮政编码:510070 网址:www.gzgkbidding.com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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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致: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2015年 12月 24日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物业管理招标项目更正公告(2)》,我单位已收悉。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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