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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1学年至2023学年校方责任险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类型:公开招标采购编号:GZGK21D156C0489Z 发布时间:2021-09-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编号:440104-2021-028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GK21D156C0489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2021学年至2023学年校方责任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08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商务评估表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P33-34页商务评估表以下内容:

序号

评估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

1

偿付能力
报告情况

10

考查、对比各投标人总公司2020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
偿付能力充足率≥300%的,得10分;
250%≤
偿付能力充足率<300%的,得7分;
200%≤
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4分;
100%≤
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1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以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经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

风险综合评级情况

10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四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情况,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为A 的得10分;其中三个季度综合评级为A 7分;其中两个季度综合评级为A 4分;只有一个季度综合评级为A 2分;其他情况得1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以提供监管部门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发布的综合风险评级结果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

投标人
信誉度

5

投标人为总公司投标的,投标人及其分支机构近三年(201871日起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没有受到保险监管部门处罚,且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得5分;近三年内受到过保险监管部门处罚的,不得分。
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总公司、总公司其他分支机构,近三年(201871日起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没有受到保险监管部门处罚,且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得5分;近三年内受到过保险监管部门处罚的,不得分。

注:提供自201871日起截止至评审当天,是否因为违反保险行业法律法规而被保险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的书面说明。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的省份及项目所在地省份的保险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如查询到有处罚认定但投标人未如实书面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4

同类业绩
情况

6

提供近三年(201871日起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拥有承保同类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业绩,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以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其总公司业绩可得分。

更改为:

序号

评估项目

分值

评估内容

1

偿付能力
报告情况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情况进行评审: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10分;
20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7分;
15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
100%≤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得1分;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以提供投标人2020年度经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2

风险综合评级情况

10

根据各投标人所属总公司2020年四个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情况进行评审,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均不低于B级的得6分;其中每有一个季度得A级加1分;本项最高得10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以提供监管部门偿二代监管信息系统发布的综合风险评级结果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3

投标人
信誉度

5

投标人近三年(201871日起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内没有受到保险监管部门处罚,且没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得5分;近三年内受到过保险监管部门处罚的,不得分。

注:提供自201871日起截止至评审当天,投标人是否因为违反保险行业法律法规而被保险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的书面说明。评审时,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有异议,将通过国家保险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如查询到有处罚认定但投标人未如实书面说明的,本项不得分。

4

同类业绩
情况

6

提供近三年(201871日起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拥有承保同类校方责任险服务项目业绩,每一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1、以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公告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及其总公司业绩可得分,其余相关分支机构业绩不得分;

3、投标人为总公司投标的,其相关分支机构业绩不得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顺延至:20210917日上午0900—0930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10917日上午9:30

更正日期:20210901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采购公告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称: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

联系方式:李老师,张老师 020-83702357020-83289052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东座2楼(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020-37814404020-37639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小姐、韦先生

  话:020-37814404020-37639416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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